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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 /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與實施計畫 / 認識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96年5月8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60509244號函訂定
97年2月4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70501506號函修訂
98年2月2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80501601號函修訂
99年1月26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90500387號函修訂
100年3月21日部授教中(三)字第1000505042號函修訂
102年5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0236627號函修訂
103年5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46228號函修訂
105年○○月○○日臺教授國字第○○○○號函修訂
壹、緣起
教育是國家的根本,攸關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各層面的發展,提升教育品質不但是政府對國民的責任,也是國家對新世代的當然承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達喀爾行動綱領》(The Dakar Framework for Action)揭櫫:「教育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參與21世紀迅速全球化的社會與經濟必不可少的手段」,顯見教育發展趨向已從過去追求卓越的菁英教育觀,擴展為平等的全民教育觀,國民教育也由「基礎教育全民化」延伸至「中等教育全民化」。
教育基本法第11條明定:「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而我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迄今已逾40年,長期以來,社會各界對於延長國民基本教育有著高度共識與期待,然審視國民教育現況,仍存在城鄉差距、良莠不齊、資源不均、升學壓力過重等問題,還有少子女化帶來的學生數下降的隱憂。為提升後期中等教育品質、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增進國家的競爭力及回應民眾共同期待,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過去以穩健腳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置準備措施,包含「高中職優質化」、「高中職社區化」、「建立高中職評鑑輔導機制」等多項子計畫及其相關方案,各項前置準備措施並已發揮了砌磚奠基之積極作用。
技職教育對我國經濟及社會的發展,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隨著產業結構由勞力密集過渡到技術密集,進而轉型為知識密集產業,高職教育必須符應未來人力需求,逐步調整其人才培育目標。因此,如何調整並強化高職課程、師資、設備及教學,一方面因應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人力需求,另方面提供普遍優質的高職吸引學生就近入學,以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基礎,已成為高職當前重要的興革課題。爰此,本部乃擬定「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並與「高職學校評鑑實施方案」相輔相成,一則對高職優質提升策略提供形成性襄助,一則對總結性績效責任要求進行優質學校認證,全面提升我國高職教育之辦學品質。本方案自96學年度始開始推動,至104學年度止,合計已有149所公私立高職曾經接受本方案之輔助,對學校行政及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表現、學校與業界合作連結、以及建立學校務實致用特色等已具成效。
本於各區域高職應普遍均質和均衡發展,為我國相對學習弱勢地區營造更多優質學校,使所有具備潛力的學生得以就近選擇能培育一技之長的優質高職就學,減輕學生家長生活與經濟負擔,並振興地方產業發展;為此,繼續加強提升現有高職之軟硬體教育資源,促進高職持續提升辦學品質,有效引導形塑學校特色,持續落實務實致用之技職教育目標,促進高職特色和卓越發展,實為研訂本方案後續辦理的執行重點,以期落實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及優質銜接之理念,達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目標。

貳、目標
一、提升高職辦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和生涯發展成效。
二、引導學校發展特色,落實務實致用與產學鏈結精神。
三、均衡地區教育資源,打造多元展才與適性學習環境。
四、促進高職卓越提升,深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

參、辦理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設有專業群科為主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肆、辦理期程
本方案自105學年度起分3期程辦理,每期程學校以辦理3學年為原則,第2學年及第3學年計畫經績效考核通過後續辦之。每期程計畫執行期滿,視辦理績效再行提出後續期程之3學年計畫。

伍、辦理原則
一、全面優質:持續強化學校師資、教學及設備,兼顧產業與區域發展,督促學校善用社會資源及參與社區發展等,提供學生優質及多元的學習環境,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形成校務優、教師優及學生優之學校,以達學校全面優質化發展。
二、區域均衡:針對學校教育資源較為不足或類科設置較不均衡之區域,專案擇定區域內學校加以重點輔助,以平衡區域學校之發展,促進各區域學校優質化。
三、多元發展:促進學校結合地方特色發展,符應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目標,鼓勵學生多元學習,以激發學生潛能,使學生具備多元能力,建構學校成為多元學習的技職教育園地。
四、績效責任:依據申請學校計畫撰寫內容評選受輔助學校,獲選學校依計畫執行,並接受本部逐年定期評核經費使用情形與實施成效。
五、分期推動:採階段性、策略性推動,就擇定之學校分期程、分梯次、分年逐步實施,以達全面提升各校教學品質和發展特色之目標。
六、永續提升:方案計畫能輔助學校達成永續優質內涵及持續創新提升,在輔助方案完成後仍能保持學校優質內涵,並形成具有特色與卓越之學校。

陸、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三、執行單位:經核定輔助之學校

柒、實施方式
配合學校發展策略,採階段性和策略性提報競爭性計畫,經審查後分期程、學年逐步實施,以達全面提升學校辦學品質。
一、辦理項目
本計畫之辦理項目共有八項,學校申辦之計畫需符合各項目之內容,其項目及內容分述如下。而為配合107年度新課程綱要的實施,第五項「(五)深化學校課程特色」中,「研發校訂多元特色選修課程」為所有學校必辦的子計畫或工作項目。
(一)強化學校辦學體質:本項目旨在強化學校辦學績效和經營體質;辦理學校校務評鑑項目和專業群科評鑑待改進及建議事項之具體改善措施,持續提升學校評鑑範疇優等項目為學校的特色或亮點等計畫。申辦學校最近一期學校評鑑的結果,若有校務評鑑項目或專業群科評鑑未達90分以上者,則必須根據評鑑結果提出具體的改進子計畫。
(二)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本項目旨在增進教師職涯的專業素養;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提升教師專門學科與教學專業知能,建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落實教師共同備課、公開觀課和議課,推動學習型教師組織,發展教學數位科技應用,規劃教師教學輔導機制,增進教師特教相關知能,鼓勵教師赴企業深度研習,以及實施教師創新教學模式等計畫。
(三)導引適性就近入學:本項目旨在導引國中學生適性和就近入學;辦理國中學生認識專業群科和職涯探索,進行國中教師和學生家長的技職宣導,推動適性和就近入學招宣,落實適性和就近入學獎勵措施,鼓勵辦理專業群科特色招生,以及強化國中學生適性學習輔導等計畫。
(四)強化學生多元學習:本項目旨在強化學生(含資賦優異及身心障礙之特殊教育學生)多元展能和學習成效;辦理學習共同體或合作學習,建立學生學習社群,規劃教師學生共學機制,深化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建立學生學習預警機制,進行增廣教學,強化學生學習輔導,推動進行多元評量等;並辦理志工服務學習,實施企業見習實習,推動國際交流活動,引導學生性向專長發展,增進學生創新研發能力,深化學生專題製作能力,鼓勵學生參與社團,以及參加各項專業檢定及技能競賽等計畫。
(五)深化學校課程特色:本項目旨在深化學校課程和特色的發展;辦理學校課程的規劃,健全學校課程發展機制,研發校訂多元特色選修課程,結合大專校院、社區及企業資源共構課程,發展學校本位特色課程,以及強化學校課程特色的推廣與行銷等計畫。
(六)落實行政效能提升:本項目旨在落實學校行政管理及領導效能的提升;辦理知識管理或品質管理,建立e化管理或全面品質管理的機制,持續推動行政創新,規劃學校永續發展,以及落實組織再造和學習學校等計畫。
(七)形塑人文藝術素養:本項目旨在形塑校園人文和藝術的涵養;辦理多元創新文藝課程,建置生活美學校園環境,推動人文藝術活動或比賽,規劃音樂陶冶活動或比賽,結合社區各項藝文活動,建立書香校園環境,以及優化學習和生活溫馨角落等計畫。
(八)激發學校卓越創新:本項目旨在激發學校卓越與創新發展:深化技專和企業的聯接,規劃契合產業需求課程,進行師徒式人才培育,推動產學研創與學生創業輔導,實施學生業界實務實習,以及提升學生實務能力等計畫。本辦理項目不得與技職教育再造計畫重複辦理或申請。
二、計畫申請與評選:
(一)計畫申請
1.申辦學校得參加由本部舉辦之本方案計畫提報說明會。
2.申辦學校先向本部提送構想書,經審查通過後,始得研擬計畫書向本部提送申辦。構想書內容要項含:學校評鑑結果、校務發展計畫概要、學校現況SWOTS分析、規劃提升或改善的具體作法。
3.由本部所審查構想書要項之內容,視需要進行必要之修正;
4.申辦計畫書以提報1期程3學年為原則,並按計畫規劃分年實施。計畫書內容要項含:學校發展目標、學校基本資料、現況分析與診斷、學校規劃辦理計畫內容與經費概算表等。
4.申請期程:新申請及續辦學校於每年2月到6月分別提報構想書及申請計畫書。
(二)評選原則
計畫書依據各校的學制和規模、師資概況、圖儀設備、學生畢業進路及多元適性表現、學校地理位置、低收入戶比率與教育投資比、以及招生與就近入學等,並配合學校所提優質化計畫內涵之完整性、可行性、效益性及政策性等原則審查評選。
(三)評選方式
1.本部得成立審查委員會進行構想書審查、計畫書初審及複審作業。
2.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包括專家學者、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及主管機關代表等。
3.構想書審查以線上審查或紙本審查方式進行,通過構想書審查之學校始得提出計畫書。
4.計畫書初審以線上審查為原則,通過初審之學校始得參加複審。
5.計畫書複審以線上審查或面談方式進行。
6.計畫書經複審通過後核定之。
三、輔助機制
經本部審查通過之學校,在執行計畫時應配合本輔助機制,其說明如下:
(一)學校自主管理
申請學校應於所提報之計畫書內,參考學校本位管理精神,訂定自主管理機制,俾利學校推動計畫。
(二)區域輔導諮詢
1.本方案列入學校視導管考項目,由各該主管機關督學督導與考評受輔助學校執行計畫,並適時處理或反映學校執行問題。
2.本部得建立各區域之本方案輔導諮詢人才資料庫,視學校需求,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三)專業諮詢服務
1.本部得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諮詢小組,就受輔助學校之計畫及實際執行,提供專業諮詢建議。
2.專業諮詢小組就本方案核定之學校,每學期提供諮詢服務1次為原則,並填寫諮詢報告;另得對學校進行專案諮詢輔導,供本部做為對學校後續輔助之參考依據。
3.受輔助學校每學期至少應辦理1次之專業諮詢活動,並分別於每學年度1月20日和7月31日前辦理完畢。
(四)校際經驗交流
1.受輔助學校於每學年度,需與其他受輔助學校共同辦理至少1次學校間之經驗交流活動。
2.各區受輔助學校於每學年度第2學期,共同辦理區域之校際經驗交流活動,並邀請該區學校參加。
3.受輔助學校應參與本部舉辦之全國性校際經驗交流活動。
4.申辦學校應於計畫書中規劃校際交流觀摩會之相關子計畫,受輔助學校校長宜全程參與各類校際經驗交流活動。
5.受輔助學校應建置高職優質化網頁,以達政策宣導及經驗分享之效。
四、績效考核
受輔助學校應於計畫期滿前撰寫成果報告書,依據核定計畫及辦理情況,透過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自評,績效考核指標分為教育政策關鍵指標(以下簡稱教育政策KPI)、方案指標和校定量化指標
(ㄧ) 教育政策KPI、方案指標
1.強化學校辦學體質
(1)教育政策KPI:評鑑成績提升。
(2)方案量化指標
1.1學校評鑑各項目成績未達80分的比率逐次降低。
1.2學校評鑑各項目成績達90分以上的比率逐次提高。
(3)方案質化指標
1.1能將評鑑成績未達優等(90分以上)項目納入學校優質化子計畫。
1.2能強化學校自主管理,增進學校辦學績效。
2.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1)教育政策KPI:教師專業發展。
(2)方案量化指標
2.1教師參加研習平均時數逐年提高。
2.2專業科目、技術科目教師或專業及技術教師,赴產業研習、研究的時數逐年提高。
2.3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的比率逐年提高。
2.4教師參與專業學習社群的比率逐年提高。
2.5學校每學年校長及每位教師公開授課的次數逐年提高。
2.6學校每學年開放校外公開授課的次數逐年提高。
(3)方案質化指標
2.1能有計畫提升教師的教學知能。
2.2能持續協助教師充實教學專業與專門學科知能。
2.3能加強增進專業科目、技術科目教師或專業及技術教師的實務能力。
2.4有明確的教師專業成長計畫及方案。
2.5有明確的教師專業成長評鑑與回饋機制。
2.6能整合教師專業成長的資源。
2.7能鼓勵教師具有合作分享的態度與能力。
2.8教師社群能有持續性的專業活動。
2.9能持續加強教師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的能力。
2.10能實施系統性的教學觀察,並定期檢討及回饋推廣。
2.11能協助教師有效運用教學方法與資源。
3.導引適性就近入學
(1)教育政策KPI:適性就近入學。
(2)方案量化指標
3.1高一新生適性就近入學率逐年提高。
3.2每學年舉辦國中學生學術與性向探索之活動。
(3)方案質化指標
3.1能加強社區認識學校與認同辦學成果。
3.2能促進與社區良善密切的互動關係。
3.3能增強與學區內的國中小和大學之區域夥伴關係。
3.4能積極協助社區內國中學生探索未來生涯,落實學生適性學習發展。
4.強化學生多元學習
(1)教育政策KPI:學生適性揚才。
(2)方案量化指標
4.1畢業生通過英語及第二外語檢定比率逐年提高。
4.2專業群科畢業生取得乙級專業證照的平均張數逐年提高
4.3學校每學年辦理專題製作成果展次數。
4.4專業群科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比率逐年降低
4.5學生每學年參加服務學習平均時數。
(3)方案質化指標
4.1能有計畫提升學生的有效學習及學習成效。
4.2能提升專業群科學生技術實務的能力。
4.3能規劃引導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策略。
4.4能發展符應學生學習個別化與差異化的課程與教學。
4.5能發展適切多元的學習評量機制。
5.深化學校課程特色
(1)教育政策KPI:課程特色發展。
(2)方案量化指標
5.1試辦校訂必修與多元選修課程學分數逐年增加
5.2學校與產業合作家數。
5.3每學年辦理社區或國中特色宣導場次。
(3)方案質化指標
5.1能有明確的課程願景及有效的課程運作機制。
5.2能有完整的學校課程架構,及完善的各項課程計畫。
5.3學校多元選修和校訂必修課程,能符合107課綱的精神,並能逐年精進發展。
5.4能與大專校院及社區合作發展課程,促進校際交流及學習。
5.5能深化專業群科與產業的鏈結。
5.6能加強家長與社區對學校特色的認識與認同。
6.落實行政效能提升
(1)教育政策KPI:行政效能提升。
(2)方案量化指標
6.1每學年學校全體行政人員的組織學習平均次數。
6.2學校行政團隊參與學習型組織的比率。
6.3建立e化「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3)方案質化指標
6.1能暢通學校溝通管道,建立積極和諧的校園氣氛。
6.2能整合行政團隊,積極支援教學,發揮學校效能。
6.3能有效整合人力及經費,促進資源的有效運用。
6.4能訂定學校e化管理與發展計畫。
6.5能建立校務資料知識e化的管理運作,及每學年檢核與回饋機制。
6.6能將學校願景具體落實於各項校務工作。
6.7能有效進行績效管理,親師生滿意度高。
6.8能建立追求卓越及永續發展的績效管理制度。
(二)校定量化指標
1.強化學校辦學體質
S1.1家長對學校評價。
S1.2學生對學校辦學認同度。
S1.3專任合格教師比率。
2.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S2.1教學輔導教師執行教學輔導計畫人數。
S2.2教師赴產業實習比率。
3.導引適性就近入學
S3.1高一日校新生註冊人數比率。
S3.2高一日校新生免試入學比率。
S3.3參與國中端升學進路宣導活動次數。
4.強化學生多元學習
S4.1學生重補修次數比率。
S4.2參與補救教學之人數比。
S4.3導入合作學習策略班級數。
S4.4導入合作學習策略教師人數比。
S4.5學生淨流失率。
S4.6學生參加企業參訪人數比率。
S4.7學生參加國際交流人數比率。
S4.8學生創新研發件數。
S4.9學生專利發明數。
S4.10學生專題製作獲獎件數。
S4.11學生參加縣市級競賽獲獎人數比率。
S4.12學生參加全國技藝(能)競賽獲獎人數比率。
S4.13學生人數與社團數比。
5.深化學校課程特色
S5.1協同教學技專教師人數比率。
S5.2技專教師協同教學科目數。
6.落實行政效能提升
S6.1學校行政人員資訊研習時數。
S6.2學校行政人員業務相關研習時數。
7.形塑人文藝術素養
S7.1發展社區在地文藝社團數比。
S7.2參與社區在地文藝活動次數。
S7.3參與社區在地文藝活動師生人數。
S7.4學生平均參加文藝活動次數。
S7.5學校辦理藝文活動次數。
S7.6圖書館學生借閱率。
S7.7每生分配圖書冊數比。
8.激發學校卓越創新
S8.1協同教學技專教師人數比率。
S8.2技專教師協同教學科目數。
S8.3學生赴產業實習比率。
五、注意事項
(一)學校應積極配合推動國中技藝教育、建教合作、產學攜手專班、職場體驗和業界實習、就業導向課程專班、教師赴企業界研習與技專校院策略聯盟等計畫,以加強與鄰近國中、技專校院、社區及產業界資源共享。
(二)學校得鼓勵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及評鑑有關活動或計畫,並建立彈性和多元之教師獎勵措施。
(三)為能落實學校執行推動本方案,各校得指定教師兼辦本項工作,於計畫執行期間得視辦理狀況減授鐘點,每週以減授4節課為限,私立學校之授課時數得視經費補助情形酌予調整。

捌、資源輔助
一、本方案就本部年度預算之經費額度內,以輔助學校優質發展和建立特色為目的,學校向本部申請補助之經費需求以3學年為期程。
二、經本方案核定受輔助學校,期滿視辦理情形得再行提出後續計畫。
三、經本方案核定學校,其原經本部核定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仍予繼續發給。
四、學校經費之執行,除有特殊情形外,其經費執行率未達八成者,則核減下一學年度之補助經費。

玖、督導考核
一、由本部組成考評小組,適時辦理本方案受輔助學校之訪視工作,對學校進行計畫執行之績效考評。
二、本部得對指定辦理學校,擇校進行專案訪視。
三、本部得視各校執行情形,對辦理績效未彰顯學校,擇校進行專案訪視。
四、學校績效考評結果及執行成果報告,得做為本部對學校持續進行輔導、經費補助或中止輔助之依據。
五、各校承辦本方案之績優人員,得由學校依權責逕行敘獎。
六、受輔助學校之績優人員,得優先提請列入本部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及獎勵。
七、受輔助學校之績優學校教師及校長,得優先提請列入本部「教學卓越獎」及「校長領導卓越獎」獎勵。

拾、預期效益
一、確保學校辦學品質,落實學生專業知能學習和未來潛能發展。
二、促進學校發展特色,實現技職教育務實致用和產學鏈結目標。
三、均衡學校教育發展,協助學生達成適性學習和展現多元能力。
四、達成學校卓越發展,有效引導國中生就近就讀各區優質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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